今天去中院旁听领导代理的一个二审的案子。
早上早早去了立案庭看案子的开庭地点,发短信告诉了领导,然后我跑去法庭一看,领导早稳稳的坐在被上诉人的席位了。@_@其实他自己应该早就知道了,但还是很体谅的回了条短信说好的。
昨天领导打电话问我开庭时间,我不知道,当时正在高院办事,就让所里一姐姐打电话问了主办法官。回到所里,我问那位姐姐问了开庭地点没,她说没。我当时就觉着惨了,领导肯定会再问开庭地点。果真,半小时后领导的电话就打过来问开庭地点,然后就被“嘲笑”了……
今天的庭审很有意思,对方为上诉方,来了两个代理律师。在法庭调查阶段,居然连双方到底是何种法律关系都没有搞清楚,被法官给训了,休庭十分钟去想清楚到底该怎么诉。提交的录音证据,也没有证明证据的合法来源,取证的时间之类的等等。对方的主发言人据说是一位实习律师。会放错误也是很正常的,只是他旁边的那位律师估计对案情不是很了解就来开庭了,不算是负责人的律师。
庭审完了之后我和领导打了招呼之后就想提前走。领导叫我和他一块走。回程途中,领导就指出了对方的错误,让我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千万别放这样的错误。我想说的是,遇到一位认真的老师真的是很幸运。很感谢他!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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